近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问题,相关责任人受到开除党籍、撤职降级等严厉处分。这两起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的顶风违纪案件,给全体公职人员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。
一、认定违规吃喝的三大铁律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违规吃喝认定关键在于“和谁吃、在哪儿吃、谁付钱”三个核心要素:
1. 和谁吃——人员关系决定性质
允许:家人、朋友间的正常聚餐
严禁:接受下属、管理服务对象、私营企业主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
纪委提醒: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,无论地点在哪、是否高档,一律属于违纪行为
2. 在哪儿吃——场所性质划红线
允许:普通餐饮场所
严禁:私人会所及具有会所性质的场所(如高档小区“一桌餐”)
新型变异:当前出现将别墅、住宅改造为专供特定人群的隐蔽场所,此类地点绝对禁止出入
3. 谁付钱——资金来源定性质
假公务真吃喝:虚构公务活动用公款报销(如某校长伪造9次接待函报销1.2万元)
真公务超标准:实际公务接待中超标消费(如2人按4人标准报销)
二、20类绝对禁区:这些饭局去不得!
八大核心禁区(中纪委明确禁止):
1. ❌ 公款宴请:超范围、超标准的公务接待
2. ❌ 企业安排的吃请:公务活动期间接受企业招待
3. ❌ 管理服务对象宴请: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的饭局
4. ❌ 变相企业吃喝:利用企业场所进行的宴请
5. ❌ 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:专项工作期间的非必要聚餐
6. ❌ 公款宴请私客:用公款接待非公务对象
7. ❌ 大操大办宴席:铺张浪费的婚丧宴
8. ❌ 敛财性质宴席:借机收受无正常往来对象的礼金
十二个高风险场景(需高度警惕):
同城公务自行解决:市区内部门间活动不得公款用餐
基层调研吃“廉政灶”:下乡应在乡镇内部食堂就餐
公务外出严禁相互宴请:考察培训期间不得用公款聚餐
夜宵一律自费:任何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
内部场所禁宴私客:单位接待点不得用于私人聚会
同学会、老乡会陷阱:警惕以联谊为名的小圈子聚会
高消费场所绝对禁止:私人会所、高档娱乐场所的宴请
三、纪律利剑:违规吃喝的严重后果
党纪处分标准(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2023修订):
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、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,直至开除党籍。
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娱乐、健身活动,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、消费卡(券)等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
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,或者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2025年纪检数据:全国已查处违规吃喝问题6483起,处理9579人,党纪政务处分6443人。
四、守住底线:三问自查法
参加饭局前必问:
1. 谁组织?(组织者身份是否合规)
2. 和谁吃?(参与者是否存在管理关系)
3. 谁买单?(费用来源是否合法)
习近平总书记告诫:“遵规守纪,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。”
来源---央视网